📍 胡杨河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26/04/23 1.7k 阅读 504 点赞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1)第七师不动产权第0000717

新疆丰意清弹棉加工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654202625103GB00005F00020001

654202625103GB00005F00010001

新疆兵团第七师1272连发源村132-12


2

兵房字七师第N732010097号 农七师国用(2010)字第07001I056-1

刘同江 张长英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654202621009GB00056F00030001

123团团结路6-103号商业楼


3







公告单位:第七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 4 2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