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福香、孟占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第七师天北新区毓秀里11幢622室 , 奎屯市房权证奎字第00052849号 房屋所有权证和 奎国用101212第28472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冯福香、孟占辉
2026年 3月 13 日
冯福香、孟占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第七师天北新区毓秀里11幢622室 , 奎屯市房权证奎字第00052849号 房屋所有权证和 奎国用101212第28472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冯福香、孟占辉
2026年 3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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