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新疆天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天东路以北、玛纳斯街以西 (5号地)证号 第七师国用(2012)第0701203002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新疆天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 3月 18 日
新疆天北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新疆天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天东路以北、玛纳斯街以西 (5号地)证号 第七师国用(2012)第0701203002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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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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