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2025年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经师市医保中心研究,对以下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中止医保服务协议30天。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向第七师胡杨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稽核科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992-3902098

第七师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0日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按照《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2025年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有关规定,经师市医保中心研究,对以下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中止医保服务协议30天。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7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向第七师胡杨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稽核科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992-3902098

第七师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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