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同意注销第七师胡杨河市天锦伶俐幼儿园的批复

2025/08/04 1.1w 阅读 389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师市教育局依法受理并同意

关于注销第七师胡杨河市天锦伶俐幼儿园的申请

202508051845369088.pdf

幼儿园举办者要及时到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注销相关登记手续,自觉主动接受注销期间登记机关管理和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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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