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自治区、兵团生态环境保护大气专项 督察反馈意见(第13项)整改情况公示

2025/08/03 9.4k 阅读 202 点赞

一、反馈问题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第七师胡杨河市下辖 10 个团场,其中7 个团场采用氧化塘工艺,设施基本失去污水处理功能,生活污水最终通过排碱渠或自然沟渠进入环境。

二、整改目标

胡杨河、团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三、整改情况

1.2022年6月14日由师市住建局、生态环境保护局、发改委联合印发了《第七师胡杨河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方案》

2.胡杨河市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已办结完成,已移交天泉水务集团管理运营,已实现污水达标排放。

3.团场城镇生活污水项目,123团、125团、129团、127团、124团、128团、126团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已建设完毕;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设施已联网,出水水质持续达标排放。

4.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前,天泉水务派专人对各氧化塘加药处理,对泵房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尽快办理在线监测设备联网证明,保证设施设备稳定运行。

(一)尽快开展团场城镇污水厂进行环评验收工作。

(三)确保在线设备正常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第七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1日

受理部门:第七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电话:668733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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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