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河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2025/03/10 8.6k 阅读 243 点赞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农七师国用(2009)字第07127K156-8号

梁炳志、王淑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654202625011GB00116F00010008

新疆兵团农七师一二七团团部K区
















                      登记机构:第七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 3月 10 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