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河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2025/02/19 6.1k 阅读 374 点赞

李广涛因保管不善,将兵房字第七师第N2014246号(私房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房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广涛

2025 年2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