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艳磊 ,身份证号: 411121********1012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第七师天北新区松鹤里85幢131室 证号 新(2024)第七师不动产权第0004118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艳磊
2024年 11 月 11 日
吴艳磊 ,身份证号: 411121********1012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第七师天北新区松鹤里85幢131室 证号 新(2024)第七师不动产权第0004118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艳磊
2024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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