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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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

2026/03/04 1.7k 阅读 348 点赞

师市各相关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师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师市幼儿园收费行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新政20233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标准》(新发改规〔2025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第七师胡杨河市公办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教费收费标准

(一)团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免费。

(二)城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255//月。

(三)团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500//月。

(四)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一级园700//月,二级园600//月。

(五)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680//月。

二、其他收费项目要求

其他收费项目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收费标准》(新发改规〔2025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价格宣传工作。

收费标准2026年春季入园起执行,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新发改收费〔20133624号)有关规定对特殊人群执行优惠减免政策,如国家、自治区及兵团出台新政策或新规定,从其规定。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改革委 第七师胡杨河市教育局


第七师胡杨河市财政局

                                          202622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