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第2号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兵团困难职工群众就医服务管理的师市方案>的通知》(兵医保中心〔2025〕12号)相关要求,经自主申报、协商谈判及公示等相关流程,现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医院等13家医疗机构纳入师市医疗救助定点管理,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0日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第2号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兵团困难职工群众就医服务管理的师市方案>的通知》(兵医保中心〔2025〕12号)相关要求,经自主申报、协商谈判及公示等相关流程,现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医院等13家医疗机构纳入师市医疗救助定点管理,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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