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第七师胡杨河市2025年一季度DRG特病单议审核结果的公示

2025/06/18 1.9w 阅读 524 点赞

为确保2025年一季度DRG清算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特病单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医保发202212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印发<兵团基本医疗保险总额预算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医保发〔202230)和师市医疗保障局《第七师胡杨河市关于按疾病诊断分组(DRG)特例单议及协商谈判管理办法》(师医发〔202539)文件精神2025年5月-6月,第七师胡杨河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了DRG特病单议专家现场会审级复审工作,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具体见附表)。

七师各定点医疗机构共申请特病单议234份,经DRG特病单议初审及专家现场会审确认,审核通过165份,同意按项目付费;审核不通过69份,仍按DRG支付标准付费。

各定点医疗机构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应于公示期内师市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视为同意评审结果申诉资料不全导致无法做出复审结论,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复审不予通过

公示期:2025619-625日,共7天。

附件:第七师胡杨河市2025年一季度DRG特病单议审核明细表

202506191948509517.xlsx


                                        第七师胡杨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61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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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