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第七师胡杨河市2025年一季度DRG特病单议审核结果的公示

2025/06/18 1.4w 阅读 539 点赞

为确保2025年一季度DRG清算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特病单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医保发〔2022〕12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印发<兵团基本医疗保险总额预算下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兵医保发〔2022〕30号)和师市医疗保障局《第七师胡杨河市关于按疾病诊断分组(DRG)特例单议及协商谈判管理办法》(师医保发〔2025〕39号)文件精神,2025年5月-6月,第七师胡杨河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了DRG特病单议专家现场会审级复审工作,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具体见附表)。

七师各定点医疗机构共申请特病单议234份,经DRG特病单议初审及专家现场会审确认,审核通过165份,同意按项目付费;审核不通过69份,仍按DRG支付标准付费。

各定点医疗机构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应于公示期内向师市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视为同意评审结果,因申诉资料不全导致无法做出复审结论,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复审不予通过。

公示期:2025年6月19日-6月25日,共7天。

附件:第七师胡杨河市2025年一季度DRG特病单议审核明细表

202506191948509517.xlsx


                                        第七师胡杨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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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