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胡杨河市趣跑生活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的公告

2026/04/01 1.1w 阅读 78 点赞

胡杨河市趣跑生活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

李新宛于2026年3月17日向本机关提出李新宛的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相关材料,经审查,李新宛符合工伤认定受理的条件,我局予以受理。

李新宛提交的材料显示:2025年10月28日20时25分许,胡杨河市趣跑生活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的外卖员李新宛在骑着电动车沿着七师130团团直道路八合一商铺门口路段由北向南送外卖途中,与一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导致李新宛腿部受伤,事故发生后该单位负责人拨打报警电话及救护车电话,救护车将李新宛送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为:1.髌骨骨折;2.股骨髁骨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本机关提交如下证据。逾期未提交或者拒不举证的,你单位将承担举证不能责任,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需提交证据:你公司认为李新宛于2025年10月28日20时25分许受到的事故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或不予认定工伤情形的证据资料。

我局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第七师胡杨河市工伤受字〔2026〕5号)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第七师胡杨河市工伤举字〔2026〕23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日

联系人:周炳宇联系电话:0992-390235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